42 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财务报告 FINANCIAL STATEMENTS 9. 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 10. 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确认和计量 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 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 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3) 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保费收入的计量根据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 11. 保险责任准备金 (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采用1/365等精算方法提取。 (2)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 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根据采用精算或逐案估计的方法计算的准备金计提。公司以未 来发生的理赔费用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计量理赔费用准备金。 12. 分保业务 公司分保分出业务采用预估法核算,并按照配比原则依据精算结果确认相应的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应收分 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13.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于资产负 债表日,本公司评估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已选择对短期租赁(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 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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