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莱恩信用证洗钱案
布莱恩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家注册经营项目为进口地毯的西欧贸易公司,并以方便贸易为名在一家银行开立了一个账户。
账户开立不久,布莱恩与银行联系,称有一笔20卷地毯的生意,请求银行开立一项信用证,令银行人员感到奇怪的是,这个自称在此行业工作多年的布莱恩好像对信用证一无所知,因此他们不得不向他详细解释了办理信用证的程序。
布莱恩要求开立的信用证金额为4万美元。他告诉银行,他的两个合伙人正在出口国检查货物,之后他们会向银行出具一份单据。他要求银行方面在运输单据指明的三周运货期内支付货款,并且银行一把钱汇出就要立即通知他。
这家银行在收到从国外打来的保证金后便将信用证开好,又过了10天,货物运输单据也到了。这时银行发现,货物运输单据上显示的地址与布莱恩的贸易公司地址明显不符,而且单据显示的货物金额是6千美元而不是4万美元。尽管如此,这家银行还是把钱汇了过去。
不久以后,布莱恩又给银行打电话,说上次生意不错,所以他正在准备下一笔生意,希望能再次和这家银行合作。他在电话中提出,希望银行能为其开立金额为62.5万美元的信用证。然而,就在布莱恩表示将于近期去银行当面洽谈这笔业务的时候,他却突然消失了,再也没有和银行联系过。
10个月以后,在一次海关对银行进行的例行检查中,银行将布莱恩公司的可疑情况向海关作了报告。从海关得知,布莱恩等人十个月前因为使用游艇走私大麻而被捕。在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正是他们正在为大量走私海洛因筹款。银行提供给海关的信息非常有用,海关调查员判断,布莱恩等人很有可能将毒品藏匿在那批地毯中,通过正常的贸易渠道运进国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