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基于反洗钱工作立场防范电信诈骗案件
2008年以来,我国出现了一种新型诈骗形式-电信诈骗,通过虚构被害人电话欠费、涉嫌洗钱、家属被绑架等事实,利用银行转账方式骗取资金,本文基于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立场,探究如何做好防范电信诈骗案件工作。
一、电信诈骗的步骤
(一)虚构事实骗取钱财。2009年北京海淀发生一起电话诈骗案件,骗子先冒充电信局工作人员告知被害人电话欠费,套取被害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资料,随后为被害人代为转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的“民警”又称被害人账户涉嫌洗钱犯罪将电话转至“反洗钱中心”,被害人被告知需将自己的资金转至“反洗钱中心”指定的所谓安全账号内。骗子还会冒充“检察院”、“法院”、“银监局”等机关工作人员,诱骗被害人将手中股票等理财产品变现后汇入所谓安全账号等。
(二)开设虚假银行账户。骗子大量收购他人身份证件,在各地开设个人账户,一张身份证常开设至少十几个银行账户,还会办理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等非临柜交易方式。
(三)通过复杂交易将资金转移。一旦诈骗得手资金转入“安全账户”,骗子即用网上银行等方式将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转账,分散到不同银行资金账户。
二、商业银行防范对策与建议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电信诈骗案件资金的落脚点及清洗犯罪所得的主要途径,为切断犯罪分子洗钱关键路径,商业银行应做好以下工作:1.客户身份识别。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识别虚假身份开户;加强开户代理人身份识别,严防骗子利用他人证件批量开户;加强与客户业务关系存续期间的身份识别,在客户办理重要或特殊业时留下身份痕迹。2.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管。保管开户资料、交易流水、凭证、监控影像等;3.可疑交易分析。特别关注闲置的账户突然启用并瞬间通过非临柜交易进行大额资金转账且客户身份与其交易金额不符等类交易;4.加强反洗钱宣传。部分群众对反洗钱工作很陌生,当骗子使用“你已陷入了洗钱犯罪”等新名词时不知所措,以致被骗。
随着经济的发展,诈骗手段日趋多样,从电信诈骗案件可以发现,金融机构若做好反洗钱各项基础工作,则可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遏制犯罪,这也正与我国反洗钱立法精神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