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山西蒲县煤炭局原局长洗钱案
2010年8月25日,山西蒲县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县煤炭局原局长郝鹏俊及其妻――该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的违规经商、贪污挪用公款、利用房地产进行洗钱等犯罪行为进行通告。
郝鹏俊自1991年直至案发,曾先后担任蒲县地矿局长、安监局长、煤炭局长。1993年,通过非法手段取得采矿许可证,开办成南岭煤矿,并让其妻弟担任法人,而实际控制人是郝鹏俊夫妇。2005年,中央开展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专项工作中,郝鹏俊签订假退股协议,实际上继续经营成南岭煤矿。该煤矿在经营过程中,越界非法开采,甚至越过村庄地下保安煤柱开采,造成村庄附近出现1公里长、近一米宽、数米深的沟裂,村民房屋全部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痕,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08年奥运期间,当地煤矿全部要求停产整顿,郝鹏骏的煤矿依然顶风违纪生产,当地群众将其举报至上级有关部门。与此同时,县委安全生产督查组也发现其违规生产,并迅速查封煤矿。
经查,郝鹏骏利用职权开办煤矿获取巨额利益,违法违纪所得存款及现金余额121288521元,利用违法违纪资金从2003年到2008年在北京、海南、临汾等地购置房产36套,其中北京33套。
根据有关法律和郝鹏骏夫妇的严重违法事实,蒲县监察局认为,作为国家机关公务员的郝鹏骏夫妇严重违法经营、涉嫌洗钱等,其犯罪所得应予以全部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