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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提高反洗钱意识 谨防疫情下的诈骗新手段

  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与百姓生活、社会治安息息相关。今年上半年来,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牵动人心,但在举国同心抗疫之际,部分不法分子伺机进行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并后续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而进行洗钱,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本文将与大家分享疫情之下的新型电信诈骗手段,提醒大家警惕新型骗局,提高反洗钱意识,阻断犯罪分子的洗钱之路。

  一、疫情下的电信诈骗手段

  (一)利用人们急需购买防疫物资、药品等心理进行诈骗

  手法1:冒充口罩生产厂家

  不法分子在抗疫期间冒充口罩生产厂家,以手上已囤积大量口罩为由,欺骗用户支付定金或全款,待用户按其指示支付款项后,诈骗分子随即将用户拉入黑名单,并同时将诈骗资金在多个支付账户内中转,最终转移至银行卡,完成诈骗资金的跨平台转移。

  手法2:冒充口罩商家进行虚假销售

  近期,青岛市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虚假销售口罩信息实施诈骗案件。2月4日,青岛市反诈中心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张某某通过微信发布“各种防护口罩定制”信息,利用虚假销售口罩实施诈骗,涉案金额10余万元。

  手法3:谎称兜售新冠特效药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假冒政府、医疗机构、药物研究所等名义,以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推销所谓的防疫“新药”、“进口抗疫药品”,用假冒伪劣药品贴上外文标签,冒充国外研制新药,诱导受害人购买,进而实施诈骗。

  (二)利用人们同情与爱心等心理进行诈骗

  手法1:冒充公益组织、慈善机构实施诈骗。

  1月30日,广州揭阳警方侦破一起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微信、QQ、社交网站等多种方式,冒充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民政慈善组织名义,向群众发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献爱心”的虚假捐款信息,利用群众的同情心实施诈骗。

  手法2:谎称亲属等入院隔离等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利用疫情时有学生或外出务工人员未能及时返乡回家等情况,冒充学校或单位工作人员,谎称孩子、亲属、朋友出现发热、咳嗽、核酸检测阳性等新冠疫情相关症状,已被送入指定地点集中隔离或住院医治,并要求亲属向指定账户汇款,缴纳住院费、隔离费等,骗取钱财。

  (三)其他方式

  手法1:伪装酒店、航司等客服人员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伪装为酒店、旅行团、火车、航空等工作人员,利用“退改签”名义实施诈骗。例如,假借航班因疫情取消等名义,以退还相关款项或发放补偿等为由,诱导受害人拨打电话,并进而诱导受害人点击“改签专用链接”输入银行卡号、账户密码等,进而盗取账户余额。

  手法2:冒充公检法等工作人员等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办案人员”或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受害人“邮包被海关扣留”,需要交纳税费,从而引诱受害人点击付款链接或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等,利用人们对于对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度和良好形象,实施诈骗活动。

  二、留心交易特征,警惕电信骗局

  疫情电信诈骗往往具有以下交易特征,如接到相关短信、电话可以对此多加留意,谨防上当:首先,在交易工具方面,多使用网上汇款、支付宝、微信转账等非柜面交易工具,部分备注有“捐款”、“口罩款”等关键字。其次,在交易地域方面,收款账户的IP地址通常涉及国内传统电信诈骗高发地区,或泰国、菲律宾等国外电信诈骗高发地区。因此,提示大家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下载APP或登录官网时,应仔细辨别是否为真实官方渠道,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切勿轻易向陌生人转账。

  三、洗钱风险及防范方法

  上述各类电信诈骗行为,危害他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对防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同时也增加了洗钱的风险。“洗钱”作为一种将违法所得资产加以隐瞒掩饰,通过中介机构使之变为合法财产的特殊犯罪形式:即掩盖犯罪所得黑钱的犯罪来源,将其换上合法的外衣,或把经过“清洗”的钱重新投入到合法或基本合法的经济活动之中。

  电信诈骗不法分子可能涉及的犯罪有洗钱罪上游犯罪中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且不法分子诈骗获取资金后,一般会通过借用他人账户、将财产转化成现金或其他结算方式洗钱。其往往首先将非法获得的钱财存入银行,并通过频繁银行转账、现金与证券的交换、跨国转移资金等方式,掩盖非法钱财的真实来源,逃避侦查追踪,并最终通过分红、经营收益等形式将钱“洗白”。此类诈骗洗钱案例中的部分受害人不仅可能被骗取钱财,甚至可能被利用为他人洗钱提供“帮助”(如向亲戚朋友出借银行账户或期货账户以便其转移钱款等)。因此,广大群众应时刻警惕此类诈骗及后续洗钱行为,提升反洗钱意识,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共同维护金融秩序。

  (来源:东海期货网站及汇付天下网站,有删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