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谢某某涉黑洗钱案件
2020年5月19日上午,全国扫黑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4起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
2019年12月,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处主犯谢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余38名涉黑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
自20世纪80年代末起,谢某某、谢某甲等人网罗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在新溪镇A村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至案发时已发展为以谢某某等3人为组织、领导者,谢某乙等7人为骨干成员,其他参加者超过3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组成“地下执法队”,有组织地走私柴油、冻肉,有组织地实施多起故意伤害、聚众冲击国家机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谢某某自2005年当选A村主任后,通过贿选、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将多名团伙成员安排进A村“两委”,掌控村委管理权。
该案件中,公安机关不仅针对涉案固定资产和银行流水制定侦查方案,还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无形资产建立查控方案,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总价值3.7亿元。经法院判决,全案共追缴、没收现金及存款6851.9万元,追缴没收土地、房产、汽车、股权等,判处各被告人罚金2961.2万元。
对谢某某利用其亲属转移、洗白资产的情形,专案组以洗钱案立案侦查,查清谢某某通过亲属购置公司、房产、地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约9000万人民币的情况。对谢某某涉黑组织走私行为,依法移交海关查处。
(来源:人民网)